×

专业 · 专注 · 垂直
内容 · 数据 · 平台

违规被罚39万  马上消费金融“重规模轻内控”弊病显现

长按扫码
查看详情

投资时报首页 > 新金融 > 正文

违规被罚39万  马上消费金融“重规模轻内控”弊病显现

新金融安喆 2017-05-02 08:00:00 6963 分享: 字体大小:Aa-Aa+

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是不是就没有风险?马上消费金融被罚的案例告诉你,事实真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文 |《投资时报》记者  安喆

 

“消费金融业务的核心仍是风控,做金融经营的是风险,对风控怎么重视都不过分。”作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上消费金融”)CEO赵国庆在今年3月有关高度重视风控管理的表示尚余音绕梁,一纸处罚书,却揭开了马上消费金融风控短板的冰山一角。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3月末发布的今年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银罚〔2017〕1 号)显示,马上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相关条款,被罚款39万元。这是首家因征信问题被罚的消费金融公司。

 

据了解,马上消费金融被监管公开处罚的原因是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包括: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因过失泄露信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一条则规定,信息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依法公开的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具体包括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违反异议处理规定的;违反本办法安全管理要求的。

 

《投资时报》记者注意到,马上消费金融被处罚具体属于哪一类以及引发违规的原因,在行政处罚书中并未透露,但对照涉及违规的条款中相关内容,马上消费金融或主要涉及泄漏个人或企业的相关征信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马上消费金融是全国22家银监会颁发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另有3家处于筹备过程,3家在审核阶段。

 

受益于持牌优势,马上消费金融迅速崛起。但正如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在经营业绩突飞猛进的同时,马上消费金融“重规模轻内控”的弊病也逐渐显现出来。

 

业内人士向《投资时报》记者指出,在监管部门的扶持政策下,消费金融公司能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相关的信用数据。征信与消费金融是相辅相成的,消费金融行业快速崛起的同时,对于征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但像马上消费金融这样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如果滥用这项优惠政策,将会对整个行业发展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

 

他们强调,消费金融的本质是做信贷,信贷的核心是风险的识别与管理。风险控制是所有信贷机构的生命线,无论规模多大,如果风控体系建设不完善,很容易被攻击。

 

 
 
×

登录您的账号

还没有账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

登录您的账号

还没有账号? 注册
  • 发送验证码
  •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

注册您的账号

已有账号?
  • 发送验证码
×

忘记密码

输入与您的帐户关联的邮箱,我们将通过邮箱验证码来重置密码。
  • 发送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