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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出安全事故!无锡振华IPO应收账款占比超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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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出安全事故!无锡振华IPO应收账款占比超五成

IPO吕贡 2020-06-10 08:00:00 13301 分享: 字体大小:Aa-Aa+

在上市辅导期间,无锡振华进行了大额分红。该公司分别于2017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的临时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红3.7亿元

 

《投资时报》研究员 吕贡

 

近年来,随着共享汽车、高铁、快车/租车等多样交通方式的出现,国内的汽车厂商受到了来自替代出行方式的冲击,整个汽车产业、汽车销售都陷入了低谷。于是,与汽车产业相关的企业想尽了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渠道融资。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无锡振华就是一家积极寻求融资渠道的汽车部件生产厂商。据其最新招股书信息可知,无锡振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0.5亿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投入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三个项目,共计使用资金5.2亿元,剩余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查阅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在营业收入逐年递增背后,该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过高、过度依赖大客户以及IPO前大额分红等情况。

 

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据招股书信息可知,2006年6月,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无锡振华)成立于无锡市,2018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等,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

 

2017年—2019年(下称报告期),无锡振华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处于逐年递增态势,分别为14.7亿元、15.3亿元、15.7亿元以及1.0亿元、1.1亿元、1.3亿元。

 

无锡振华2017年—2019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万元)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然而,《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无锡振华的应收账款始终居高不下,报告期内分别为4.95亿元、4.63亿元和6.10亿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更是高达50.13%、48.07%和53.75%。虽然2018年应收账款较前一年数据有所下降,幅度为6.56%,但2019年较前一年的增幅却达到31.92%。

 

对此,无锡振华解释称,主要由于2019年子公司实现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生产和销售,并且产销规模有所扩大,导致期末应收账款新增了近0.61亿元。

 

虽然无锡振华的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均良好的整车制造商或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始终居高不下,如若未来无锡振华客户的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营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无锡振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金额始终为负,且数值逐年递增,分别为-1.63亿元、-2.64亿元和-2.89亿元。

 

无锡振华2017年—2019年现金流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如果无锡振华不注意预防因过度扩张带来的持续负现金流,未来将有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链,从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前五客户收入占比近七成

 

据招股书数据披露,在无锡振华持续增长的营收和利润背后,少不了对大客户的依赖。报告期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贡献的收入分别为4.09亿元、3.69亿元和5.33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均超65%且逐年递增,分别为69.17%、68.25%和73.53%。

 

过于集中的业务分布,很容易让该公司受到大客户经营情况的影响,如果前五大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与无锡振华减少甚至终止业务关系,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去重大不利影响。

 

为此,无锡振华方面解释道,主要由于我国整车制造商相对集中,前十大车企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且汽车生产产业链和生产工艺较复杂,各整车制造商为了保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都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导致零部件商进入整车制造商体系的准入门槛较高。

 

还需要注意的是,无锡振华的生产基地目前主要位于无锡、武汉和郑州。公司的业务范围区域也较为集中,报告期内来源于华东和华中地区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九成,分别高达97.17%、98.14%和97.44%。

 

无锡振华2017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万元、%)

数据来源:公司招股书

 

上市前大额分红

 

根据最新的招股书可知,无锡振华的实际控制人为钱犇和钱金祥,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80.27%的股份。

 

招股书显示,虽然无锡振华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也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各项制度安排上已经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及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但如果未来,无锡振华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较高的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影响或施加其他控制,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形成较大冲击。

 

此外,《投资时报》研究员发现,无锡振华在上市辅导期间进行了大额分红。该公司分别于2017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的临时股东会上,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红3.7亿元。其中,2017年无锡振华支付了1.02亿元分红款,剩余的2.68亿元也在2018年进行了支付。大额分红过后,在此次的募资中,无锡振华还计划拿出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公司在上市前的未分配利润属于老股东权益,未来如果成功上市,公司将有新股东加入,因而部分公司会选择先开展权益分配,之后产生的利润才归新老股东所有。

 

申报期出安全事故

 

除了应收账款过高、过度依赖大客户、控制权集中等问题之外,《投资时报》研究员通过查阅资料后还发现,在IPO申报期间,无锡振华曾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19年3月,无锡振华大冲8号车间一位冲压工在工作时被一卷钢卷压伤,送医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钢卷倾倒将员工压伤致死,间接原因为公司存在卷料放置缺少防倾倒措施的事故隐患。

 

事故发生后,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并于2019年5月29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无锡振华作出了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且,无锡振华方面还赔偿了死者家属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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