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 · 专注 · 垂直
内容 · 数据 · 平台

碰瓷快手?被告被判赔偿13万

长按扫码
查看详情

投资时报首页 > 资讯 > 正文

碰瓷快手?被告被判赔偿13万

资讯 2026-05-13 15:47:04 37156 分享: 字体大小:Aa-Aa+

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

投资时间网、标点财经快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向康某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涉及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快手(广东)计算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快手(广东)计算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快手”字样;并赔偿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3万元。


标签:

公司 经济

视频

more

活动

投资时报入驻平台链接

部分资讯内容入驻

×

登录您的账号

还没有账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

登录您的账号

还没有账号? 注册
  • 发送验证码
  •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

×

注册您的账号

已有账号?
  • 发送验证码
×

忘记密码

输入与您的帐户关联的邮箱,我们将通过邮箱验证码来重置密码。
  • 发送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