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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聚昆热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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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聚昆热议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之道

券商信托 2023-02-28 14:31:15 15561 分享: 字体大小:Aa-Aa+

2月23日上午,由云南大学法学院与云南信托联合举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院举行。来自北京、上海、武汉、昆明的多位法学界、律师界以及金融界专家,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了精彩发言,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秦前红:

法治是为社会生活提供良好的、持续稳定的预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探寻权力的科学优化和功能配置。回顾我国宪法变迁的历程,都与营商环境有关。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伴随改革开放变迁的宪法,也是保护现代意义上的商业文明、创造营商环境的宪法,其每次修订都与营商环境紧密相关。例如,1988年宪法修正案有关土地政策的修改,盘活了生产要素;1994年的宪法修改把市场经济写入其中;199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的宪法修改,完善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冉克平:

思考营商环境的优化问题,应该把握这样一个维度:如何处理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领域是从细节微观层面优化营商环境。举例而言,《民法典》的也有体现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2019年,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担保相关部分一共是12分,我国得了4分。《民法典》在担保物权部分对标了优化营商环境,其本意就是为了保护中小企业的投融资,使其获得更多机会。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

针对营商环境的优化,首先,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考虑行政成本的情况下,政府要做好资源配置,为企业提供安全舒适的经营环境;其次,企业的经营要符合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企业之间要公平竞争;第三,要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消费者、利益相关体之间的关系;第四,要注重创新,在数字经济时代、金融科技时代、互联网时代,政府要顺应科技发展的趋势,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之中积极运用科技力量,在服务于营商环境的建设中,提升行政效能。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赵春玉: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如何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并应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六稳六保”营造稳定的环境,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已成为摆在法学理论界和企业面前的现实问题。以此次研讨会的举办为契机,云南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云南作为国际大通道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区域优势,以及云南大学在南亚东南亚管理制度及小语种等方面的学科优势,整合学界、企业资源,为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云南信托总裁舒广:

2021年国家发改革组织编写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中,昆明被评为“优秀”,是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之一。2022年,云南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云南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大局。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云南信托希望发挥自身优势,与法学界一起群策群力,为云南省的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昌发:

营商环境涉及的关系复杂,多元因素相互交叉。需要积极丰富法律制度的供给,比如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基金法的完善;要共同致力于建立透明的信用社会,让全社会投入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中,使各方正当利益均得到保护。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忠龙:

营商环境的构建需要处理好国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防止权力过分压制资本,也要防范资本无序扩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服务于社会发展,把资本、人才、技术留在国内,提高其运转、流动的效率。营商环境更多的是制度实施的事后评价,要从法律制度上,处理好政府对商业创新的宽容和对风险的管控之间的平衡。

(此文转自昆滇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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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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